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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博物院关于江渎文化专题馆建设公益设计方案征集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对江渎文化遗产的保护。四川博物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江渎文化专题馆建设公益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江渎文化专题馆建设公益设计方案征集。设计内容:此次拟建设的江渎文化专题馆核心是为了加强对园区内江渎神像文物的保护,优化现有展示空间,充分展现江渎文化内涵。二、征集要求凡承担过国内重要文物(遗址)保护设计方案编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均可参加。三、征集方式欢迎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我院江渎文化专题馆建设方案的公益设计,设计成果一经采纳将颁发相关证书,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建议意见。四、知识产权应征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应无产权纠纷,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四川博物院所有并使用,应征单位不得将应征方案或最终成果用于其它任何项目的应征和设计,但可以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等非商业活动中运用,并保留署名。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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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渎文化相关物证征集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长江造就了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千年文脉,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象征,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把长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长江流经的区域文化资源丰富,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长江流域独特的水文化,尤其是以江渎信仰为代表的江渎文化。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发掘长江文化的时代价值,推出更多体现新时代长江文化的文艺精品”的号召,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推动江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四川博物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江渎文化相关物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一)成都江渎庙的遗存文物。如楹联、匾额、石墩、石柱、石雕、石碑等构件;桌、椅、案等家具;香鼎、燔炉、莲炬、花瓶等祭祀用具。(二)反映成都江渎庙历史、发展变迁、重大事件的古籍、图纸、报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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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博物院《红色口述史料及实物资源征集和保护(暂名)》出版项目比选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四川博物院《红色口述史料及实物资源征集和保护(暂名)》出版项目 项目编号 QXZB-2024-0457Z 招标方式 比选 代理机构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 郭婉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84638556、84882960转688 比选人 四川博物院 比选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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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博物院《博物馆学刊》(第十辑)制作出版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四川博物院《博物馆学刊》(第十辑)制作出版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QXZB-2024-0462Z 招标方式 比选 代理机构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 陶正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61375575转630 比选人 四川博物院 比选人地址 成都市青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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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博物院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四月中旬以来,四川博物院党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及文旅厅、省文物局相关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实标准,认真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院党员干部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认真部署,抓好理论学习院党委班子始终把党纪学习教育当做政治任务来抓,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夯实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原文的阅读与解读。4月17日,四川博物院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门关于从严治党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4月23日,院党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院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5月22日,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又一次开展集中学习,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在一个多月中,院党委先后下发百余本学习教材;组织为期3天的党纪学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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