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四川博物院“博物馆之友联盟”介绍:
1、四川博物院“博物馆之友联盟”(名称暂定)为本院组织的一个社会公众团体,它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一个需要联盟成员参与馆内各项志愿工作、全力支持本馆发展的团体;同时也是博物馆为实现社会功能、为联盟成员提供各种活动和培训的组织。
2、四川博物院“博物馆之友联盟”下设6个联盟,每个联盟设置了不同层次的会员类型,公众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在了解每个联盟和及其会员类型的特点后,自由选择加入。但凡加入各联盟后,需遵循各联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和文化事业,不谋求任何经济或物质的回报,愿意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和专业知识,为博物馆提供各项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我院建立起平等互助的关系。
2、四川博物院“博物馆之友联盟”下属的6个联盟,有不同的申请条件,每个联盟的会员也有各自不同的权利义务,申请者需认真阅读各联盟的会员申请资格和会员的权利义务内容,符合并自愿遵照各项条款后,方可申请。各联盟具体申请条件及会员的权利义务详见后文。
3、会员申请均遵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4、申请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参与任何违法的活动。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各会员按照其所属联盟的规定,享有所在联盟提供的相应服务;博物馆也应积极维护会员的各项权利。会员也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选择放弃某些权益。
2、会员对其所属联盟享有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各会员需按照各联盟规定,积极履行各自联盟规定的自身义务,帮助各自联盟的运行和发展。
4、“博物馆之友联盟”的各个成员,是四川博物院的社会形象代表,不得有损害我院形象和名誉的言行;参与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时,需佩戴我院提供的“博物馆之友联盟”会员的证件。
5、任何会员不得以本联盟会员的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6、会员的资格及权利义务只归属于会员本人,不得随意转让。
第四条 办理“四川博物院策展联盟”会员资格的途径:
1、申请者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四川博物院进行现场申请,(外宾可持护照办理。)申请者需携带一张一寸照片;
2、申请者可通过四川博物院官方网站下载会员申请表进行申请,但需在半个月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亦需携带一张一寸照片;
3、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表后,需经我院初步考查审核;同意加入我院“博物馆之友联盟”者,我院会于提交申请表后的3个工作日内告之。
4、、“博物馆之友联盟”会员资格自办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到期后一个月内到四川博物院办理续期手续,逾期自动退出,同时也不再享有我院提供的相关培训和活动。若会员在一年以内从未参加所属联盟的会员活动者,即自动退出。
5、我院有权根据各会员的服务及活动记录,或公众意见反馈,对损害博物院形象及名誉的会员随时中止其“博物馆之友联盟”会员资格。
第五条 本章程从四川博物院“博物馆之友联盟”成立之日起开始实行。
★《四川博物院“博物馆之友联盟”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博物院所有。
四川博物院
2010年5月










